美國政府先前為了日益氾濫的專利訴訟,訂出了五項政策,其中一項政策係著眼在專利案之申請專利範圍的明確性及功能性用語,針對此項政策,USPTO於2014年6月2日 啟用「辭彙試行計畫 (Glossary Pilot Program)」,預計試行期間為6個月,但若於期間內已受理200件申請案,則計畫將會提前終止。
參加此項計畫之申請案,將會以加速審查方式進行,但必須為非暫時申請案,且不得為接續案,除非為部分接續案以將辭彙表加入說明書中。參加此項計畫之申請案,其所請求保護之發明必須為特定技術領域,如電腦結構、軟體 及資訊安全、電腦網路、多工通訊、影像分散及安全通訊、通訊、資訊處理等(詳細技術領域請參閱USPC class )。
申請人所提供之辭彙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辭彙表必須寫在說明書之「詳細說明 (detailed description)」段落的開端,不可用附錄或IDS的形式提交。
2.辭彙表中的辭彙定義不可引用說明書其他部分或參考文獻。
3.辭彙表中必須賦予辭彙正面定義,不可用反面定義或開放式定義。
4.不可在說明書中推翻辭彙表中的辭彙定義,或在說明書中保有推翻辭彙表中之辭彙定義的空間。
5.辭彙定義中可包含例示,但不可僅包含例示。
6.辭彙表中應包含可協助理解所請求保護之發明之辭彙定義,例如關鍵要件、縮寫字、術語、比較用語、功能用語等。若為手段功能用語,則應指出相對應的結構特徵以 符合明確性規定。
詠晟小叮嚀:
參加此項計畫,可使申請案快速獲得審查結果,但需注意辭彙表中所賦予之辭彙定義是否會形成過多限制,如有意辦理者,詳情請洽本所。
資料來源:USPTO, 2014.06.12
http://www.uspto.gov/blog/director/entry/uspto_to_launch_a_glossary
http://www.uspto.gov/patents/init_events/glossary_initiative.jsp#headin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