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繼與加拿大、墨西哥及新加坡三國簽訂PPH(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試行計畫後,EPO日前又與以色列專利局簽訂PPH試行計畫,EPO與該四國簽訂之PPH試行計畫將在2015年1月6日開始施行。
本次簽署的PPH試行計畫,將允許EPO與以色列間互相利用對方所作出之專利審查核准結果,到另一國提出PPH請求以加速審查。EPO表示,其在2013年受理1783件來自以色列的專利申請,為非EPO成員國中的第11位,足見以色列在科技及創新的重要地位。
資料來源:EPO, 201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