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O主辦優惠期規範之國際會議

「泰根塞小組(Tegernsee Group)」為2011年由丹麥、法國、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及歐洲專利局所成立的組織,致力於全球專利法調和。日前由JPO作東道主,在東京舉辦了針對專利法中「優惠期(Grace Period)」制度調和研討會。

會議中針對優惠期制度的由來、法律意義、對申請人的影響、及相關統計數據提出專題報告,並針對如何調和國際間優惠期制度進行研討,討論內容如下:

1.優惠期的期間: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12個月較佳。

2.可主張優惠期的公開事項: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公開方式不應僅限制在國際展覽會,應接受大部分的公開方式,但對於專利公報是否應包含在內,與會者的意見則呈現分歧。

3.向前推算優惠期期間的始日: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應自申請日起算,對有主張國際優先權者,則應自國際優先權日起算,因對於布局全球專利申請的申請人而言,若無法由國際優先權日起算優惠期期間,則在後申請案將難以取得專利。

4.聲明要件: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不應強制要求申請人需聲明主張優惠期,則當申請人本身難以確定在先公開的日期,仍能主張優惠期。

5.第三人揭露:

大部分的與會者均認同,只要第三人與專利申請人相互為獨立發明人,則第三人揭露將仍破壞專利申請之新穎性。

JPO已將會議中的專題報告及上述討論內容上傳至網站,有興趣深入了解者可下載研讀。

 

 

資料來源:JPO, 2014.07.25

https://www.jpo.go.jp/torikumi_e/hiroba_e/patent_sympo260710/en/index.html

「泰根塞小組(Tegernsee Group)」為2011年由丹麥、法國、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及歐洲專利局所成立的組織,致力於全球專利法調和。日前由JPO作東道主,在東京舉辦了針對專利法中「優惠期(Grace Period)」制度調和研討會。

會議中針對優惠期制度的由來、法律意義、對申請人的影響、及相關統計數據提出專題報告,並針對如何調和國際間優惠期制度進行研討,討論內容如下:

1.優惠期的期間: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12個月較佳。

2.可主張優惠期的公開事項: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公開方式不應僅限制在國際展覽會,應接受大部分的公開方式,但對於專利公報是否應包含在內,與會者的意見則呈現分歧。

3.向前推算優惠期期間的始日: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應自申請日起算,對有主張國際優先權者,則應自國際優先權日起算,因對於布局全球專利申請的申請人而言,若無法由國際優先權日起算優惠期期間,則在後申請案將難以取得專利。

4.聲明要件:

大部分與會者認為不應強制要求申請人需聲明主張優惠期,則當申請人本身難以確定在先公開的日期,仍能主張優惠期。

5.第三人揭露:

大部分的與會者均認同,只要第三人與專利申請人相互為獨立發明人,則第三人揭露將仍破壞專利申請之新穎性。

JPO已將會議中的專題報告及上述討論內容上傳至網站,有興趣深入了解者可下載研讀。

 

 

資料來源:JPO, 2014.07.25

https://www.jpo.go.jp/torikumi_e/hiroba_e/patent_sympo260710/e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