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於2015年5月5日做出駁回西班牙訴訟請求的決定,西班牙係針對歐洲專利用於整體效力之制度(European patent with unitary effect (EPUE) system)提出訴訟,認為該系統的建立不合乎歐盟規定,且認為EPUE系統所規範的譯文種類亦不合乎歐盟規定。
歐盟法院指出,EPUE系統的建立符合歐盟規定,且將統一專利(UP)的譯文種類規範在EPO的官方語言(英語、德語、法語)上,並無不妥,尤其可大幅減輕小型或中小企業的專利申請成本。因此,歐盟法院駁回西班牙的訴訟請求。
EPO表示,歐盟法院的決定清除了EPUE系統的障礙,並表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會儘快將UP的細部規範(如規費)加以定案,以期能在2016年正式運行。
資料來源:EPO, 201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