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韓國於2015年6月15日完成「專利審查高速公路」以及「有關工業財產資料交換及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兩項備忘錄簽署,除有助於加速專利案件審查以嘉惠專利申請人、有利於兩國工業資訊的公眾利用,更是臺韓間智慧財產交流的重要里程碑。
此次簽署的PPH合作計畫,只要雙邊專利局任一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都能據以向另一個專利局提出PPH審查。舉例來說,國人在臺灣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依據相同發明到韓國提出申請,若韓國智慧局先發出審查結果,申請人可據此向我國智慧局提出PPH申請,因此,有更多專利申請案可利用此機制,而嘉惠更多專利申請人。
第二項備忘錄中,也啟動了「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的合作機制,兩局將針對這項合作儘快完成相關資訊設備之建置,未來啟動專利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後,兩局即可透過電子交換機制取得優先權文件,節省申請人紙本遞送的費用與時間,可簡化跨國申請程序、加速兩局的審查工作並減少紙本儲存空間。
目前已確定台韓PPH計畫將在2015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而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則尚未確定實施日期。
資料來源:TIPO, 2015.06.15